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分别是什么

其他更新时间:2024-04-27 17:28

答辩期限一般是收到起诉书后的15日,举证期限一般在开庭前也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期限,但在收起诉书副本的时候,法院会将相关的期限书面通知签收人。

答辩是答辩人对起诉的书面答复或反驳,举证期限是对案件事实提交证据进行证明的期限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25条规定: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,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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